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要求,******有限公司结合实际情况,现将2025年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开如下:
******有限公司
公司法人:王晖
环保责任人:钱绍军 ******
公司地址: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扁鹊路1号
1
危废库清洗废液
900-041-49
腐蚀性
毒性
液态
0.7
2
废包装材料
固态
3.5
3
在线监测废液
900-047-49
0.3
4
化验室废物
0.2
5
废机油
900-249-08
0.17
6
前沸冷凝废液
900-402-06
易燃性
反应性
22
7
前馏分冷凝废液
900-404-06
12
8
废氯化钙
271-004-02
9
釜底残液
271-001-02
31
10
工艺用废活性炭
271-003-02
0.6
11
废气用废活性炭
900-039-49
废盐
90
13
污泥
772-006-49
合并
209.17
我公司设有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用于临时储存危险废物。不同类别的危险废物在不同区域分开存放。危险废物暂存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国家规定要求设置明显的危险废物警示标识,采取了必要的防水、防火、防盗、防渗漏等措施,已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等安防措施。
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单位对本公司产生的危废进行专业化处置。所有危废按按照环保要求进行包装,做好防渗漏措施,贴好危废信息标签贴,转移按要求备案,填写转移联单。
1、危险废物发生泄漏时,第一发现人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马上通知危险废物仓库管理人员和安全员,第一事件采取有效方式进行应急处置工作,防止污染扩大。若有人员受伤,应及时送医救治。
2、现场处置人员应穿戴防护用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及操作规范对现场进行处置。
******有限公司安环部
2025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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