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E************001
各投标单位:
招标人现对招标文件做出以下澄清、修改及补充:
一、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及补充
1、招标文件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2款,新增“10、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①福建省内审批的企业资质延续按《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闽建许(2024)10号)规定办理,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②福建省外企业应附上其企业资质在投标时仍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二、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