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标段信息
公告内容
南佐遗址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招标公告
******有限公司受******旅游局的委托,现对其“南佐遗址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采购进行招标,本次招标将从甘肃省(庆阳市)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选取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供应商,欢迎被邀请的供应商前来响应投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GSSJ2025-001
二、采购内容:南佐遗址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具体内容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三、项目预算金额:200000.00元
四、评标方式:最低评标价法。
五、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拥有以下证件:
1.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2.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见招标文件格式);
4.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
七、投标登记及竞价时间:
1.请于2025年1月22日12时00分至2025年1月23日15时0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进行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月23日15时00分。
3.竞价时间:2025年1月23日15时00分至2025年1月24日15时00分。
注:(1)投标企业报价不能超出项目预算金额,否则视为无效投标(2)本项目仅一轮报价,请报价企业报价前仔细核对报价金额(报价包含编制费,现场踏勘费,报告评审费,会议费等与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平台上发布。
九、结果公示:
1.采购人将按照网上竞价结果,认可系统评定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采购平台上传内容一致的证明文件纸质版(必须包含营业执照、资质文件、分项报价表等)加盖公章并整理装订为投标文件(一正一副),电子版1份,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有限公司,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1.采购人:******旅游局
联系人:张文译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办事处九龙路29号
2.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银萍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兰州路110号
2025年1月22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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